網站首頁 教育 學前教育 精緻生活 飲食養生 命理 科普教育 金融 歷史 影視 數碼 熱門資訊
當前位置:生活百科站 > 精緻生活 > 

君主立憲制國家有幾個

欄目: 精緻生活 / 釋出於: / 人氣:7.02K

君主立憲制國家有幾個的答案是:27個

君主立憲制國家有幾個

君主立憲制(英語:Constitutional monarchy),是相對於君主專制的一種國家體制。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務上的共和主義理想但不採用共和政體。可分為二元制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英國的"光榮革命"為君主立憲制國家開啟了先例。

君主雖然是國家元首(head of state),但君主的產生方式與權力範圍,會依各個國家的制度而不同;縱使是同一個國家,在不同時期君主的產生方式與權力範圍也各不相同。君主立憲制與一個國家的國情和文化傳統有著密切關係,它具有一定的進步性,同時也有一定的妥協性,侷限性。英國在革命後通過《權利法案》首先確定。

君主立憲制是現代資產階級代議制的表現形式之一,其實質是資產階級通過議會掌握立法權,這是最重要的國家權力。

現行憲法於1814年5月17日通過,後經多次修訂。憲法規定,挪威實行君主立憲制,國王為國家元首兼武裝部隊統帥,並提名首相人選,但無權解散議會。

現行憲法由政府法典(1809年制定,1974年修訂)、王位繼承法(1810年制定,1979年修訂)和新聞自由法(1949年制定)三個基本法組成,此外還有議會組織法(1866年制定,1974年修訂)。

現行憲法於1915 年制定,1920 年、1953 年兩度修改。憲法規定,丹麥實行君主立憲制。經議會5/6 多數通過,政府可將一定範圍內的主權交給某種" 國際機構" 。

1814年3月29日頒佈憲法,1848年修改憲法,規定荷蘭是世襲君主立憲王國。立法權屬國王和議會,行政權屬國王和內閣。樞

1994年2月17日,比利時國王阿爾貝二世正式簽署了新憲法文字。國王為國家元首,三軍最高統帥。

大公為國家元首、武裝部隊統帥,擁有立法權和行政權。實際上,議會行使立法權;政府行使行政權,並對議會負責。

現行憲法於1978年12月6日全國公民投票通過,12月29日生效。憲法規定西班牙是社會與民主的法制國家,實行君主立憲制,議會民主制,王位由胡安·卡洛斯一世的直系後代世襲。

法國總統和西班牙塞奧-德烏赫爾地方主教同為國家元首,稱為兩大公。

現行憲法於1962年12月17日頒佈生效。2002年4月2日修改。憲法規定摩為君主立憲制,親王為國家元首,王位由親王的合法直系子嗣繼承,按照年齡順序排列,男性優先。

列支敦斯登是一個君主立憲國家,且與歐洲其他僅具象徵意義卻沒有政治實權的王室不同,列支敦斯登的王族擁有相當程度的實際權力。

日本為君主立憲國,1946年頒佈的明仁天皇夫婦《日本國憲法》明確"主權在民",而天皇則作為"日本國及日本國民的整體象徵,不再握有政治軍事權等統治國家的權力,僅僅作為日本國的虛位元首。

日本政治體制三權分立:立法權歸兩院制國會;司法權歸裁判所,即法院;行政權歸內閣、地方公共團體及中央省廳。

現行憲法系於1993年9月21日經柬制憲會議通過、由西哈努克國王於同年9月24日簽署生效。

實行君主立憲制。國王瑪哈·哇集拉隆功是國家元首、武裝部隊最高統帥。2016年11月29日繼位。

實行君主立憲制。因歷史原因,砂拉越州和沙巴州擁有較大自治權。

巴林是君主立憲制酋長國。國家元首由哈利法家族世襲,掌握政治、經濟和軍事大權。

卡達系君主立憲制的酋長國。埃米爾為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最高司令,掌握國家最高權力,由阿勒薩尼家族世襲。

2008年3月24日,位於中印之間的不丹迎來其歷史上的首次民主選舉,直接選舉國民議會議員,並在此基礎上產生首個民選政府。

1952年1月1日頒佈生效。憲法規定,約旦是一個世襲的阿拉伯君主立憲制國家,立法權屬國王和議會。國王是國家元首,有權審批和頒佈法律、任命首相、批准和解散議會,統率軍隊。

現行憲法於1993年3月頒佈生效。憲法規定:國王為國家元首和立憲君主;內閣為執行機構,首相為政府首腦。

摩實行君主立憲制,國王擁有最高權力。穆罕默德六世即位後,堅持君主立憲制、多黨制等既定政策,注重發展經濟,更加強調依法治國,優先解決貧困、青年就業等社會問題。

1867年,英國國會通過《英屬北美法案》,加拿大獲得內務自主權,但外交和軍事仍由英國控制。

現行憲法於1973年7月10日生效。憲法規定:巴哈馬為主權民主國家,必須保證公民的基本人權和自由。議會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任期五年。

根據1981年獨立時生效的憲法規定:安地卡及巴布達是一個"統一的和享有主權的民主國家"。英國女王為國家元首。總督代表女王執掌國家的行政權。

1981年8月的獨立憲法規定:英國女王是貝里斯國家元首,由女王任命的總督(必須是貝里斯公民)是英國女王在貝里斯的代表;總督任命眾議院多數黨領袖為政府總理,並根據眾議院多數黨的提名任命總理,根據總理提名任命副總理、內閣部長及反對黨領袖。

現行憲法於獨立時生效。規定國家元首為英國女王,女王任命總督為代表。議會有權修改憲法。

1927年,澳大利亞首都遷往堪培拉。1931年,英國議會通過《威斯敏斯特法案》,使澳大利亞獲得內政外交獨立自主權,成為英聯邦中的一個獨立國家。

英國女王是紐西蘭的國家元首,女王任命的總督作為其代表行使管理權。

新憲法於1978年10月1日獨立時生效,按憲法規定,圖為英聯邦成員國

1978年6月8日英國議會通過索羅門群島新憲法,同年7月7日生效。憲法規定,所為君主立憲制國家,英女王為國家元首,由總督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