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紅色預警防禦指南: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颱風應急和搶險工作。2、停止集會、停課、停業。
3、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風吹動的搭建物,人員應當待在防風安全的地方,當颱風中心經過時風力會減小或者靜止一段時間,切記強風將會突然吹襲,應當繼續留在安全處避風,危房人員及時轉移。
4、相關地區應當注意防範強降水可能引發的山洪、地質災害。5、回港避風的船舶要視情況採取積極措施,妥善安排人員留守或者轉移到安全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