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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婦女節不放假算加班嗎

欄目: 精緻生活 / 釋出於: / 人氣:2.47W

三八婦女節不放假算加班嗎的答案是:屬於加班

三八婦女節不放假算加班嗎

法律上並不強制企業在婦女節(3月8日)這天給女職工放假,企業可以依據自身情況安排是否放假。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公民放假有關工資問題的函》,在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期間,對參加社會或單位組織慶祝活動和照常工作的職工,單位應支付工資報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該節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單位安排職工加班工作,則應當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資。由此可知,三八婦女節屬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不屬於法定節假日。也就是說,如果用人單位未安排放假,組織員工照常工作,需要按支付正常的工資報酬。簡而言之,如果不放假,就得正常工作,也沒有加班費(除恰逢週六週日)。部分女同志認為的上完半天班,就大搖大擺的瀟灑購物一回的想法是錯誤的,都得先聽單位安排。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一.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照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三.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應以: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沒有約定,按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

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加班費=正常工作日加班費+休息日加班費+法定休息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21.75*150%*正常工作日的加班時間+月工資數/21.75*200%*休息日的加班時間+月工資基數/21.75*300%*法定休息日的加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