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裝置。指各種具有專門效能和專門用途的裝置,實現一項或幾項功能的裝置。包括:
1、醫療衛生單位的醫療器械、診察器械及診斷儀器、醫用射線裝置、體外迴圈裝置及裝置。
2、廣播電視單位的廣播發射裝置、電視發射裝置等。
3、科研單位的科研儀器儀表、電子和通訊測量儀器等。
4、文化體育教育單位的文藝裝置、體育裝置、娛樂裝置等。
5、新聞出版單位的新聞出版裝置、印刷機械、裝訂機械等。
6、公安政法機關的交通管理裝置、消防裝置、取證及鑑定裝置、監視及報警裝置等。
7、其他行業的專用裝置。
通用裝置。指辦公和事務用的通用性裝置,包括文化辦公機械、消防器材、電機、變壓器、鍋爐、空氣調節電器、清潔衛生器具、通訊裝置、視訊產品、音響裝置、計算機及其外圍裝置、計算機軟體、傢俱裝置、被服裝具等。通用裝置和專用裝置是按固定資產進行的分類,區別在於折舊年限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