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根據《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
2、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於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
3、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1,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5、3,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