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的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及省委、市委、區委工作要求,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組織貫徹落實《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擬訂全區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加強和優化全區營商環境建設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統籌協調各鄉(鎮)街、各部門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負責全區營商環境建設監督檢查工作,受理相關投訴、舉報,查處營商環境建設違法違紀行為。
1、配合有關部門對全區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於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部署情況進行績效考評。
2、負責推進全區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導鄉(鎮)街及各部門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3、負責區公共政務服務中心的執行和管理,負責對區(中、省、市)直部門進駐服務中心政務服務事項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指導服務。
4、負責全區行政權力執行制度系統、行政權力電子監察系統建設等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區行政審批工作和各級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及代辦機構建設。
5、統籌負責“互聯網+政務”建設推進及政務服務和8890服務平臺的大資料管理和應用。
6、負責8890非緊急類服務平臺規劃建設和日常執行監管工作,指導區民心網工作。
7、承擔區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區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8、承擔區生態環境委員會和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賦予本部門涉及的生態環境與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9、(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