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版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權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資訊科技、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
高階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高階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資訊科技、通用技術等14個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