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縣(區)勞動部門所開辦的勞動服務公司。它們既有勞動部門管理社會勞動力的部門行政職能,又有組織社會勞動力從事生產或提供服務的經濟職能。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機關、部隊、群眾團體等舉辦的勞動服務公司。
它們既是主辦單位所領導的集體所有制經濟組織,也是市、縣(區)勞動服務公司的基層社會勞動組織。